被誤陪酒遭扣5天‧中國女獲釋沒戴胸罩
獲釋時,警方聲稱她原來穿著的黑色T恤、牛仔褲、胸罩及高跟鞋已經不見,所以只給她換上男性白色T恤、牛仔褲,沒有胸罩就離開,讓她非常尷尬。
衣鞋不見換男性衣
現年41歲的馬延紅是於11月20日抵馬觀光。12月10日晚上11時30分,她與朋友到阿羅街一家酒吧喝酒聊天時,突然有警員進行取締行動。“當時,警員允許馬來西亞人離開,卻要我們外國人繼續留在那裡。我和朋友都向警員解釋,我們有簽證及護照,但他就是不聽,之後還把我們帶到富都警局。”
約凌晨3時,馬延紅和友人被扣留在金馬警局,直到上午8時30分,她們被帶到武加里爾警局。馬延紅聲稱,當時警員以手拷扣押她們。
她說,警方較後要她交出身上的所有財物,包括手錶、兩架手機、戒指、330令吉現金、住家鑰匙及項鍊。之後就讓她們換上扣留犯的服飾。
50元增值卡換撥電機會
“被扣留期間,我一直要求打電話向友人求助,但警方不理。後來有一位女警員答應借我手機,而條件是我必須以一張50令吉的電話增值卡作為交換。”
馬延紅答應這項“交易”後,終於成功聯絡友人尋求援助。友人獲悉後,即向民主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求助,警方較後於12月15日下午3時釋放馬延紅。
當取回自己的財物時,馬延紅發現錢包被打開,不見了130令吉現款。她即刻向警方投訴,但對方不受理。直到隔天(16日),她返回金馬警局索回護照時,向查案官投訴後,後者自掏腰包拿出130令吉給她。
月事來潮索衛生巾不果
馬延紅不滿警方不但弄丟她的衣服,就連她在被扣留期間,月事來潮,向警員索取衛生巾,對方卻遲遲不拿給她,造成褲子沾滿經血。
她形容,過去5天被扣留的日子是她人生中最恐怖的經驗。她聲稱,自己在中國有一份正當的工作(保險經紀),卻被馬來西亞警員視為陪酒女郎,讓她感到氣憤。
“最讓我生氣的是,警方根本不聽我解釋。他們可以調查,但為甚麼不聽我講?我來旅行,也可以有夜生活啊!外國人到中國旅行,我們都會好好招待他們;為甚麼我來馬來西亞,卻遭到這樣的對待?”
馬延紅聲稱,這是她第一次到馬來西亞旅行,但發生這樣的事並未破壞她對馬來西亞的良好印象。她認為,這只是相關警員個人辦事能力的問題,與馬來西亞政府無關,因此,她還是會再到馬來西亞旅遊。
馬延紅將於週五(12月18日)因公事飛往杜拜。為證明身份,馬延紅也特別附上保險經紀身份證明及相關證書。
促內長向馬延紅道歉
馬延紅在郭素沁和沙登區國會議員張念群的陪同下,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郭素沁和張念群齊聲要求內政部長希山及旅遊部長黃燕燕,就此事向馬延紅道歉。
據悉,馬延紅原定要被扣留至12月25日。
郭素沁不明警方為何要扣留這麼長時間。事實上,只要到移民廳檢查馬延紅的出入境記錄,即可查出身份。
另外,根據刑事程序法典,馬延紅其實可以打電話尋求援助,但警方卻沒有給馬延紅這個機會。對此,郭素沁希望內政部長可以進行內部調查。
雖然馬延紅將於週五離開馬來西亞,但郭素沁和張念群還是希望兩名部長可以卡片或口頭方式,代表大馬政府向受害者道歉,以示大馬是個有擔當的國家。
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