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楊家俊
(吉隆坡10日訊)“爭嬰案”揭發至今,林淑薇的父親林泳河聲稱,他將通過法律途徑,與妻子爭奪林淑薇母子的撫養權。
林泳河今天也以林淑薇父親的身分,正式向當了4個月“便宜爸爸”的蘇吉祥道歉,希望蘇家原諒林家。
他說,妻子陳美娟及女兒林淑薇至今都沒有工作及沒有固定收入,根本無法負起孫子的生活費,因此,他已決定通過法律途徑,與妻子爭取尚未成年女兒(16歲)及孫子的撫養權。
“在法律上,我身為女兒的父親及孫子的外祖父,有絕對的權利照顧他們母子。”
他說,他本身年邁的父母親也都答應,可以全心全力照顧該名年幼的孫子,他本身的數名兒子,過去也都是由父母照顧。
他指出,他這樣的決定,是希望女兒在生下孩子后會長大,同時也可以確保年幼的孫子不會被心懷不軌者“領養”。
蘇家母子劃清界線-與林家再無瓜葛
蘇吉祥今早陪同母親袁秋鳳到化驗局領取驗血報告,母子都接受嬰兒不是蘇家骨肉的事實,他們希望從此將與林家劃清界線,兩個家庭不再有任何瓜葛。
蘇吉祥說,他過去幾個月的遭遇令他的感到非常難堪,如今驗血報告出爐,代表事情已告一段落,他將會繼續自己的生活,不再與林家有任何來往。
無論如何,他也希望,林淑薇自從此事件后,可以重新生活,包括找一個好歸宿,接下來的日子過得幸福快樂。
他說,他對于本身的家事連累馬華公共服務局感到抱歉。
若蘇家林父沒完沒了-傅福煌:見招拆招
報導:梁展維
“爭嬰案”女主角林淑薇的姨丈傅福煌(31歲)指出,若蘇家和淑薇父親方面不肯妥協,沒完沒了,與淑薇同一陣線的他們唯有靜觀其變,見招拆招。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詢問時說,林淑薇立場鮮明,目前希望在這起家庭丑聞下當“浴火鳳凰”,重新生活。
他說,此事發生以來,一直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誰是誰非,大家心中有數。
談到蘇家要求金錢和名譽賠償,傅福煌認為合乎情理,但是蘇家應該找對對象。
他說,蘇家應該找淑薇的父親林泳河(46歲)才對,因為當初談婚事、甚至蘇家和林家擺酒席,女家方面,一直都是淑薇父親林永河跟對方接洽。
他表示,當初的2000令吉聘金是林泳河拿去的,也是林泳河不顧家人反對,強硬把淑薇嫁入蘇家的。
一分錢也沒沾到
“我們已勸過他,但他堅持己見,大家也無可奈何,如今將事情搞大,才把矛頭指向我方。”
傅福煌說,若蘇家要求逾萬令吉的婚禮的賠償,是不是參加這對少年夫婦喜宴者都要賠償呢?
“再說,聘金和喜宴的紅包,我方一分錢也沒有沾到,何來賠償之理?蘇家要求金錢賠償,應該去找取聘金和紅包者。”
“爭嬰案”發生于去年年尾,蘇吉祥和在網上結識的林淑薇第一次見面即發生關係;3個月后,林淑薇告訴蘇吉祥懷了其骨肉,蘇吉祥也自願“負責”,以華人傳統婚姻方式迎娶林淑薇。
孩子4個月大時,女方家人突然夜闖男家,將嬰兒抱走。雖然,女方較后答應讓男方每月看孩子兩次,最后竟出爾反爾,而引發賣嬰疑雲。
女方最終現身澄清指孩子並非屬于男方,男方僅是“便宜”爸爸,令此案錯綜複雜。
陳美麗:淑薇沒騙婚-林泳河應賠償蘇家
林淑薇的阿姨陳美麗,指林泳河應承擔賠償蘇吉祥全部費用。
她今天發表文告說,她對于袁秋鳳指林淑薇騙婚說法感到遺憾,因為過去林淑薇曾多次公開表示,她當初並不願意嫁給蘇吉祥。
“我們反對的立場,是淑薇年少無知,她因誤交損友而懷孕,強逼她嫁給不愛之人,根本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她在文告中指出,最終林淑薇因為在父親林泳河強逼下,才嫁給了蘇吉祥。
陳美麗說,蘇吉祥的母親袁秋鳳指淑薇騙婚,非常沒有道理,因為對方在孩子婚前及婚后,都曾告知孩子不是骨肉的親生父親。
“袁秋鳳與蘇吉祥第一次召開記者會,已證實淑薇透露過小孩生父之事,所以由始至終,淑薇沒欺騙蘇家。”
她認為,指責淑薇騙婚有毀謗成分。
她說,如果蘇家要求賠償婚禮費,希望他們向林泳河索討,因為是他強逼淑薇嫁入蘇家,他須對這段錯誤的婚姻負起全責。
明知淑薇未婚先孕-“林泳河撒謊”
“林淑薇父親撒謊!”
林淑薇父親林泳河昨日對報章說,當淑薇嫁入蘇家后一個月,其太太才告訴他淑薇的骨肉可能非蘇吉祥。這件事,外家早已知道,只有他一人蒙在鼓裡。
傅福煌說,這簡直就是天大的謊言,希望林泳河為自己的說話負上責任。
他指出,其實,當大家知道淑薇未婚先孕的消息后,淑薇的父母和所有阿姨們都在想辦法解決,當時所有人都知道蘇吉祥絕非藍田種玉人。
可是,林泳河知道這個消息后,不理他人反對,堅持向蘇家提親。
為蘇家付出-淑薇逃婚非騙婚
林淑薇不是騙婚,只是逃婚。
針對蘇家指林淑薇騙婚的指責,傅福煌引述林淑薇法律顧問林立迎的話說,淑薇沒有騙婚,只是逃婚。
“若指責淑薇騙婚,可是淑薇嫁入蘇家后,和蘇吉祥大被同眠、幫做家務、甚至出外工作幫補家用的半年日子,又如何計算?
“難道騙婚者會為另一半付出這些嗎?所以,指淑薇騙婚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