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于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张天赐公布林淑薇签署同意书的录影带,并不能证明林淑薇没事先向他透露孩子不是苏吉祥的骨肉
张天赐与苏吉祥母子昨日召开记者会,出示林淑薇在他面前签署同意书的实况,以证明他没强逼林淑薇签署同意书。
但是,放映林淑薇签署同意书的录影片并不能解答林淑薇及家人在记者会上的2个重要声明:
i) 张天赐事先恐吓林淑薇,如果她不签署同意书的话,他将把林淑薇送去感化院;
ii) 林淑薇曾向张天赐说她的婴儿不是苏吉祥的骨肉。
如果林淑薇和家人的上述言论属实的话,即使有关录影片断没显示出来,都难洗林淑薇是在张天赐的强逼下签署有关同意书的指责。
袁秋凤与张天赐首先公开林淑薇私生活
我也要否认张天赐和苏吉祥母亲袁秋凤指责本人公开林淑薇的私生活的指责。事实上,当苏吉祥母子于11月15日在张天赐所安排的记者会上拿着林淑薇和该婴儿的照片,公开怀疑林淑薇的阿姨贩婴时,他们已经指林淑薇曾对他们说,该婴儿不是苏吉祥的骨肉。事实上,首先公开林淑薇私生活的,是袁秋凤与张天赐,而不是本人。
林淑薇及其家人是在觉得苏吉祥母子及张天赐的记者会对他们不公平,特别是指他们涉嫌贩婴之后,才向我投诉,要求我给他们澄清的管道。
身为人民代议士,我有义务要被错误指责和为受委屈者提供澄清的管道,特别是针对贩卖婴儿这严重的指控,否则这是代议士失责。
事实上,当张天赐与袁秋凤母子拿着林淑薇和她的婴儿的照片公开上报以后,他们已经使林淑薇及家人被逼公开事情来龙去脉及真相了,否则他们可能因此而遭警方逮捕和追踪。
张天赐与袁秋凤母子如果要保护林淑薇的私生活,他们首先就不应该上报和把事情闹大,而应闭门解决;而张天赐也应该一开始就对症下药,解决婴儿是不是苏吉祥这关键的问题,而不是逼使林淑薇签署同意书。如果这一切在双方家人一开始会面的时候便处理好,那么事情就不会演变至今天双方家人互相通过媒体指责这难看的局面。
郭素沁
http://www.chinapress.com.my/content_new.asp?dt=2007-11-23&sec=malaysia&art=1123mb55.txt
更新: November 22, 2007 18:29
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
與兒子“生父”見面即獻身-淑薇短訊交友墮情網
獨家報導:梁展維
獨家攝影:李玉珍
(吉隆坡22日訊)“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女主角林淑薇因主動短訊交友,結識“生父”Gino,並在跟對方初次見面即獻出初吻和初夜。
同樣,林淑薇和網上初識的蘇吉祥也是首次見面,便發生關係,最后演變成這宗錯綜複雜的家庭悲劇。
淑薇今日在一個隱密的庇護所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坦然剖開她跟兒子蘇志健“生父”──Gino的愛情故事。懷春時期的淑薇去年中通過某娛樂雜誌交友欄管道認識Gino(20余歲,鐵花技工),互用短訊和電話發展情誼。
認識一段時期后,Gino有一天約他出來見面,並送了一個毛公仔贏得其芳心。
她回憶說,Gino身高約170公分,雖然稱不上英俊,卻勝在“口甜舌滑”,加上懂得關心人,令她輕易墮入情網。
“記得第一次見面,Gino便帶我返回租房處,要求發生性關係,當時我認為Gino是真心愛我,便答應其要求。那一次,Gino還用安全套,讓我相信他會保護我。幾個星期后,Gino陪我和媽媽到雲頂游玩,並趁媽媽不留意時,我們悄悄到酒店纏綿。”
淑薇說,幾星期后,他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見面。Gino夜晚帶她返回蕉賴的公寓住家。Gino和她歡愉后要求過夜,但她因顧慮到爸爸,堅持要回家。
結果,Gino開車駛抵淑薇組屋露天停車場時,剛巧被兄長和友人發現,Gino因擔心跟未成年少女交往惹來非議,欲避開他們。
可是,此舉反而弄巧成拙,遭對方興師問罪,有者甚至還取石頭攻擊轎車,嚇得Gino猛踩油門,絕塵離去。
她感慨說,雖然她過后有跟Gino解釋,但對方認為生命受到威脅,從此跟她斷絕來往。因為這場誤會,導致林淑薇跟Gino感情無疾而終。
雖然她曾在2007年倒數慶典前夕,在金河廣場再度遇見Gino,可是發現對方已僂著一名女子,令她不得不放下這段情感。她在發現懷孕后,曾和家人遍尋這名男子下落不果,只好下嫁蘇吉祥。
人物 :男方蘇吉祥(18歲,技工)
女方林淑薇(16歲)
兒子蘇志健(4個月大)
案情 :去年年尾,蘇吉祥和在網上結識的林淑薇第一次見面即發生關係;3個月后,林淑薇告訴蘇吉祥懷了其骨肉,蘇吉祥也自願“負責”,以華人傳統婚姻方式迎娶林淑薇。
在孩子4個月大時,女方家人突然夜闖男家,將嬰兒抱走。雖然,女方較后答應讓男方每月看孩子兩次,最后竟出爾反爾,而引發賣嬰疑雲。
女方最終現身澄清指孩子並非屬于男方,男方僅是“便宜”爸爸,令此案案情錯綜複雜。
來自破碎家庭-父親有暴力傾向
“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女主角林淑薇(16歲),來自破碎家庭,並直言有今天的下場,都是父親造成。
她指出,其爸爸有暴力傾向,多次對子女和媽媽拳打腳踢,在發怒時,還隨手便拿起東西亂擲。
她說,媽媽每次因爸爸外遇問題,和爸爸吵架,試過有一次,爸爸當著外婆和外公面前毒打媽媽,可是媽媽卻深愛爸爸,不曾舉報他。
“爸爸經常毒打我,並打斷籐條,以致身上留下許多無法磨滅的疤痕。”
她說,爸爸不但染上賭癮,還背著媽媽去找中國妹,且大言不慚地說,只是逢場作興,何必介懷。
最令她無法忍受的是,在這事件上,爸爸本答應跟家人站同一陣線,豈料最后因面子問題,出爾反爾,竟選擇支持蘇家,傷透她的心;也因為這個原因,她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局主任張天賜面前,當場譴責爸爸沒有資格當父親。
林淑薇在家中排行第二,上有一名年長一歲的哥哥林俊業、下有一名屬于特殊兒童的弟弟林俊昇,以及一名年僅11歲的弟弟林俊輝。
她說,由于爸爸每天需要駕德士和打醮賺取糊口,加上媽媽住在外家,他們只好由祖父和祖母照顧。
她說,她因每天呆在家中,加上缺乏親情,希望做出一些叛逆的行為,引起家長的留意。
她刻意逃學、留連電玩中心等,卻落得今日的下場。
她說,她和哥哥決定不要唸書,結果在初中一便輟學,哥哥則念到中三輟學。
雙方抽血化驗-男方做好心理準備
“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男女方已分別抽血並送往靈市化驗局化驗,案情即將告一段落;男方蘇吉祥及母親袁秋鳳也做好心理準備,接受可愛的男嬰不是骨肉的事實。
他們堅稱,如果男嬰真的不是他們的骨肉,他們不會再強求,但會要求女方賠償一切名譽上的損失,甚至登報道歉,以便還他們公道。
反之,一旦結果顯示男嬰是蘇家的骨肉,他們將盡一切能力,通過法律與女方爭奪撫養權,不會讓孩子在女方的複雜家庭裡長大,以免影響日后成長。
“我們不會再相信對方家人的一切談話,他們不但傷害了我們一家,更傷了無辜的孩子。”
蘇吉祥今天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召開記者會說,既然對方已公開表明不會再和他一起,也對他全無感情,他已準備好放棄淑薇及相處了4個月的男嬰。
“事情演變到今天的地步,誰也預料不及,只是希望今天以后,無論驗血的結果如何,都由男女雙方私底下解決,無須再通過第三者插手。”
此外,袁秋鳳說,如果男嬰證實不是她的孫子,盡管她仍很喜愛男嬰,她也會放手,不再爭奪下去。
“但我會要求女方賠償及道歉,因為他們利用我的孩子及造成我們家庭的名聲受損。”
她說,對方的手法已屬騙婚,如果對方不願道歉及賠償,她將把案件帶上法庭,絕不妥協。
蘇吉祥今早已在靈市一間診所抽血送往化驗局,診所醫生體諒他們的處境,免費提供抽血服務,化驗局也決定免除檢驗3人脫氧核糖核酸的1700令吉收費。
促勿送人領養
蘇吉祥及袁秋鳳母子對照顧了4個月的男嬰都已產生感情,他們希望,女方家人在證實孩子不是他們的骨肉后,也不要貿然將孩子送人領養。
“我們知道,如果孩子不是我們的骨肉,我們無權干涉女方家人作出任何決定,但我們還是希望孩子可以有個幸福的未來。”
這對母子在發表這段肺腑之言時,表情誠懇,顯然對一起生活了4個月的男嬰,有了深厚感情。
冀郭素沁勿發表談話
袁秋鳳也希望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也不要再針對此案作出任何談話,因為她的舉動已深深傷害她的“便宜媳婦”。
“如果這名媳婦最終證實與我無關,也不用緊;可是,如果最終骨肉證實是我們蘇家的,我要如何去面對這名媳婦?”
她說,身為女性,郭素沁應該體諒貞節名聲的重要,而不是隨便公開一名女性的私生活,這將毀了她的一生。
張天賜:不再公開談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喊停”!
張天賜今天在記者會上說,他在作出最后澄清過后,將不會再公開談此案,希望告一段落。
他同意郭素沁昨天在記者會上的談話,指他們都應以專業的手法處理此案,對事不對人。
他說,他一向都是以中庸的手法處理案件。
他說,他與郭素沁都有更重要的事情辦理,不應繼續針對此案糾纏不清。
張天賜今天在記者會上,展示當天林淑薇簽署協議時的錄影,他強調絕不曾強逼林淑薇。
張天賜出示錄影談話-力證沒逼簽協議書
張天賜出示錄影證據,力證本身在林淑薇簽署協議書當天,並沒有強逼對方,而且也沒有以送去感化院作為要脅。
以下是張天賜與林淑薇在簽署協議書前的部分對話內容:
張:張天賜
林:林淑薇
⊙在場者包括林淑薇阿姨夫妻、林淑薇母親、蘇吉祥父母、祖父、張天賜助理侯瑞娥及另外兩名助理。
(以下收錄只是部分,較后雙方家人曾一度針對男方家人曾到女方家企圖搶回孩子而起爭執,惟最終林淑薇在母親的指導下,親手寫下協議書,並由本身及父母簽署)
張:男方的爸爸、公公,誰都好,並沒有反對你拿回孩子,他們(男方)是怕什么你知道嗎?等下你把孩子帶去跳樓怎樣好?
林:我不會。
張:不是,跳樓,你不會啦,嗯,只是他們擔心等下你把孩子拿去給人家領養,會怎樣?
林:我真的不會。
張:我那裡知道你不會?
林:因為我不是這樣子的人啦,我之前已經想好了,這個孩子是自己親生的,我不會把他送給別人,或者給人家照顧這樣子,我不會的。
張:那是否你們兩方面可以把孩子送去福利部,給福利部處理好嗎?
林:我不要,我是不會的,我不贊成。
張:如你要孩子,他也要,怎樣?
林:我覺得他不想要孩子(蘇吉祥:如果我不要孩子,我為什么來這裡?)
張:如果他不想要孩子,他不會跟你fight到這裡。比如說,孩子你拿回去,他要看孩子怎樣?你會不會弄到不在家,或者鎖門不給他看?
林:他要看啊?看就可以看,但是不可以抱回去,就是不想。
張:為什么不可以抱回去?他可能要讓公公看孩子,沒有說要搶 。
林:看可以看啦。但是抱回去….
張:比如你可以讓他星期六去看星期日抱回去。好,目前就這樣決定,就是孩子讓你看,只是一個月讓他們看兩次。如果下次他們抱了孩子回去,不把孩子抱回來,到時我會帶你去見他,永遠不要給他看孩子。
但是你們兩個要好來好去,這個只是要證明你沒有給人領養,如果人家領養,就肯定不會給男方帶回家,是嗎?這樣做是要把他們的“mind clear 了他”(消除憂慮),可以嗎?
林:可以
(林媽:拿督,我們要拿回報生紙。)
張:不用緊,孩子兩個人有分,報生紙給他收也可以,我影印一張給你。
(接著侯瑞娥將報生紙拿去影印,並拿了一張白紙,讓林淑薇寫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