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 16日11月2007年 (星期五)女方闖婆家搶男嬰 母子失蹤掀賣骨肉疑雲
凌亞妹希望公眾助尋找參加釣魚團失蹤的兒子吳添財。
(吉隆坡15日訊)16歲少女產子4個月后,與兒子及母親一起失蹤,掀起販賣骨肉疑雲!
一名18歲少年,與未成年女網友認識一天后出來見面,即發生性關係,女方珠胎暗結。
雙方雖在交往一週后分手,少女卻在近3個月后聯絡少年,聲稱已懷孕,要少年負責。
少年在少女懷孕7個月時,沒正式註冊,只是通過華人傳統婚禮,將對方迎娶過門。
然而,女方家人竟在男嬰4個月大時,聲稱其實“經手人”並非少年,趁少年離家工作時,帶同親屬漏夜闖入婆家,強行將男嬰帶走。
男女雙方較后各自到警局備案,互指對方企圖販賣男嬰,結果抱走男嬰的女方家人,日前失去下落!
少年最終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求助,希望妻子家人帶同骨肉現身交代。
這名蘇姓少年(18歲,拉電及水喉技工)說,妻子家人搶嬰事件是于今年10月19日發生,當天他因為工作關係,須在蒲種留宿。
“當晚8時許,在文良港住家附近手機店工作的妻子突然早下班,並與岳母及阿姨一起回家。”
他透露,當時家中只有他的母親一人在家照顧4個月大的孩子,妻子的阿姨抱著睡覺的兒子,趁他母親不留意,二話不說便朝大門奪去,而妻子及岳母也隨后逃走。
他指出,他母親當時追出去並呼喝,但對方反而挑戰她到警局報案。
他說,他隔天陪同母親到冼都警局報案,想不到對方已早他們一步,在同一間警局報案,指稱因為擔心他們男方家人將骨肉賣掉,而將嬰兒帶走。
網上認識一天發生關係
少年:時代不同
少年自中學預備班輟學后便踏入社會工作謀生,他聲稱目前曾交過十多名女朋友,對于在網上認識一天便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並不奇怪。
他在回應張天賜指“我當年18歲時,仍如小孩般四處踏腳車無所事事,你卻已當了人家父親”的說法時,竟以“時代不同”來回應張天賜,讓在場記者聽后莞爾。
他說,曾在一次與女方家人碰面時,對方曾恐嚇他叫他不要再追究,否則將控告他強姦未成年少女,令他困惑。
詢及他如何能確定該名男嬰便是他的骨肉,他說,孩子的樣子與他很相像,他也不曾懷疑。
他說,當初在與妻子發生關係后,他曾向對方說,如果有了孩子他會負責,結果對方在約3個月后指已懷孕,他並沒有疑心。
小父親探兒撲空
女方家人疑利用張天賜作為緩兵之計,在協議讓少年探望兒子的日子前,早已逃之夭夭!
蘇姓少年說,他等待妻兒的消息多天后沒下文,本月5日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求助,希望與對方商討解決方案。
他透露,張天賜較后聯絡上他妻子的母親及阿姨,雙方約在馬華大廈見面,當時除了妻兒,妻子母親及阿姨的丈夫也有現身。
他說,當時雙方也協議並由妻子親筆簽下同意書,指雖然孩子將交由女方看顧,但也答應本月10日開始,每個月讓他與兒子見面兩次,以示兒子的“安全”。
結果,他10日當天前往岳家想要探望分隔多時的骨肉時,妻子家裡除了留下岳父一人,妻兒及岳母早已離家出走,而岳父也指多天沒見到妻女的蹤影。
介入小夫妻問題,疑妻子阿姨販嬰
妻子阿姨夫婦多次介入少年夫妻之間的問題,少年懷疑兩人是販嬰的幕后黑手!
少年說,當天妻子及岳母帶走兒子時,他的母親曾聽到妻子阿姨問岳母“怎樣,要不要帶走”,所以他非常懷疑這名阿姨的動機。
他透露,張天賜介入處理案件時,這名阿姨夫婦也常常有出現,甚至在妻子母女及兒子失蹤后,他們也是代表妻子向張天賜解釋。
此外,張天賜警告,涉及販賣嬰兒在大馬的法律下是非常嚴重的罪名,他已將此案資料交給警方,希望警方介入,揪出不法之徒。
他說,如果被發現擁有這名男嬰卻並沒通知男嬰的親生父母,也將負上法律責任。
祖母思念長子嫡孫
對于媳婦聯同親家帶走孫子,少年的母親感到非常擔憂,她希望親家早日交出家裡的“長子嫡孫”,一解她“思孫之苦”。
她指出,自從孫子出世后,她放下手頭上的賣麵生意,全心全力照顧孫子及為媳婦坐月調養。
她透露,少年是她3名子女中的長子,他婚后一家三口都與父母同住,相處融洽。
她說,媳婦年紀尚輕,並和她兒子一樣小小年紀便輟學,所以她也知道媳婦年輕不知世事,包括曾在手機店工作時偷走手機等,但是她希望親家現身,大家針對她孫子的事情商討最佳的解決方案。
求妻子攜兒回家團圓
妻子帶同4個月大的兒子離家出走,蘇姓少年哭求妻兒現身,一家三口重圓天倫!
他說,他與妻子之間或有誤會,但是不應該罔顧兒子的幸福,所以他希望妻子回家,大家冰釋前嫌,重圓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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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 17/11/2007 (星期六)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
女主角現身揭真相, 孩子不是你的
林淑薇(左)和蘇吉祥日前在張天賜記者會上簽署協議書,讓嬰兒歸女方扶養,但男方每個月也獲准帶嬰兒回家看顧。
(吉隆坡17日訊)“孩子根本不是他的﹗”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16歲女主角林淑薇今日現身召開記者會,澄清骨肉非屬丈夫蘇吉祥,而是她在未認識丈夫前,和前男友發生性關係后懷下。
不過,蘇吉祥母親受詢時,不願接受媳婦這番說詞,反以孩子報生紙上父親一欄是兒子的名字,堅持認為那是其孫兒。
“報生紙都寫明孩子父親是我兒子,怎麼可能不是他的﹖”
林淑薇是在懷有前男友胎兒4個月后,于今年1月18日,和在網上認識的蘇吉祥第一次見面即發生關係;隨后,林淑薇告訴蘇吉祥懷了其骨肉,蘇吉祥也自願“負責”,以華人傳統婚姻方式迎娶林淑薇,當了“爸爸”。
骨肉屬前男友
蘇吉祥(18歲,技工)前日(15日)通過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召開記者會時說,上個月19日晚上8時許,妻子突然提早下班,和岳母及阿姨姨丈等人,到其住家搶走僅有4個月大的嬰兒。
“當時只有我母親一人在家,我們懷疑他們搶走嬰兒后,要把他賣掉﹗”
今早,林淑薇在母親、阿姨、姨丈和士布爹國會議員郭素沁陪同下,反指是因為擔心男家會將孩子賣掉,他們才抱走嬰兒。
林淑薇說,嬰兒並非吉祥骨肉,因為自己是在今年1月18日,才和吉祥發生性關係;她在4月19日驗身時,醫生告訴她已有7個月身孕,並在7月16日誕下兒子志健。
“所以孩子根本不是他(蘇吉祥)的!那是我前男友的,后來我們分手,他目前另結新歡,迄今不懂此事,不過,我打算告訴他此事,希望他諒解。”
她說,兩人未婚前,母親就曾向男家透露孩子不是吉祥的,而且婚后一個星期,她也有親口告訴吉祥此事,但男家根本不理會。
“我希望撇清大家的關係,如果男家堅持不信,可以一起去醫院驗血,如果證明孩子不是他的,希望他們不要再糾纏我們一家人,更何況我們沒有註冊結婚,不受婚姻約束!”
非我兒骨肉為何要嫁?
蘇母:不曾懷疑嬰兒身分
“她現在才說嬰兒不是我兒子的﹗當初為何要我兒子娶她?難道“搵我地笨”(佔我們便宜)﹗”
家婆指出,兒子未婚前,根本沒人告訴她此事,在他們結婚后的一個月,一次有陌生人上門騷擾,並指嬰兒不是她兒子的。
“那時我們曾和對方談判,最后不了了之,但由始至終,我們都不曾懷疑嬰兒並非我兒子的骨肉﹗”
她說,女方所為簡直過分,他們已作出最大讓步,簽下協議書,答應每個月只見嬰兒兩次,想不到對方竟然還不肯罷休!
不管驗血結果如何
家婆要定這孫子
“我們願意驗血,但就算驗出嬰兒並非我兒子骨肉,我都要他當我孫子﹗”
家婆說,兒子是通過正當方式,將林淑薇娶進門,一直以來都是他們照料母子兩人。
“而且,報生紙都註明嬰兒父親是我兒子,所以,不論日后驗血結果如何,那個嬰兒我們是要定了﹗”
她說,已把此事交由張天賜處理,希望對方能還他們一個公道﹗
林淑薇:非懷蘇家骨肉
“父親貪聘金迫我嫁”
林淑薇聲稱,其父親明知她懷的不是蘇吉祥的骨肉,但為了2000令吉聘金,迫她嫁給后者!
林淑薇阿姨陳美麗(33歲)指出,爛賭的姐夫當初完全是為了面子和2000令吉聘金,倉促將女兒嫁出。
她說,后來當他們知道該不務正業的男子和其母親都有服食搖頭丸的習慣,為了淑薇的幸福,試圖阻止這門婚事。
“姐夫卻從中作梗,一意孤行要他們結婚,不讓我們插手﹗”
對此,林淑薇更說,當父親知道她懷孕后,只給兩條路她選,要不墮胎,要不結婚,后來知道她曾和吉祥發生性關係后,便執意要她嫁給對方。
“我不懂為何親生父親后來一直偏袒男方,就算到了現在,依然如此,我跟他的關係原本就不好,大家並沒住在一起,雖然他曾說有什么事告訴他,他會幫我,事實卻非如此,也許是為了錢和面子吧﹗”
丈夫沒工作還偷錢
林淑薇悔不當初
“我錯了!”
林淑薇在記者會上指出,她后悔與蘇吉祥發生關係,更后悔嫁給對方。
她說,嫁過去的前3天,男方家人不曾給她食物充飢,過后更要她出外工作賺錢,家婆還要她拿出一半薪金幫補家用。
“丈夫婚后不務正業,不但沒工作,還常搶及偷我的財物,以便出外打遊戲機。”
另外,她披露,丈夫常與不同女人發生性關係,更曾為了外遇打她。
“我和他根本沒感情,我也不愛他。”
蘇母:謊話連篇
蘇吉祥的母親受詢時反駁,林淑薇所說都是無中生有,反指對方謊話連篇。
她指出,她本身是一名賣面小販,可自供自給,並不需要林淑薇給家用。
“我反而常幫她看顧孩子,對方更常因工作態度及偷竊而遭僱主辭退。”
她堅信林淑薇懷的是其兒子的骨肉。
“我們每天都回家”
阿姨否認失蹤販嬰
“我們每天都有回家,何來失蹤之說﹖”
林美麗反駁男方前日在記者會上指他們販嬰兼失蹤,事實卻是他們這幾天都在家裡,等著對方上門協商,沒有失蹤。
“反而淑薇這幾天為了逃避他們騷擾,需要躲到福利局暫住﹗”
她說,原本他們可以私下解決此事,既然對方召開記者會搞大此事,還指他們販嬰和失蹤,由于這是嚴重刑事罪,他們也不會輕易妥協。
“其實嬰兒是淑薇骨肉,我們不可能將他賣掉,反而因為嬰兒不是他(蘇吉祥)的骨肉,會販嬰的最大可能是他﹗”
張天賜:不想搞大此事
疑林淑薇被人操縱
張天賜說,當初是擔心事主的孩子被販賣,才召開記者會,希望借助媒體報導,警惕公眾不要隨意買嬰孩。
他說,他的立場中立,原本不願搞大此事,也懷疑有人慫恿及背后操縱林淑薇。
“我一開始就同意把這名孩子讓林淑薇扶養,當時更在男女雙方父母見證下簽同意書及拍照。”
他說,那封同意書是林淑薇親筆書寫及簽名,他並沒強迫對方。
他透露,林淑薇有權檢驗脫氧核糖核酸,他也會聯絡男方,並在近期內再度召開記者會。
另外,張天賜說,林淑薇的阿姨和姨丈當初到來投訴部時,曾向他透露孩子並非蘇吉祥的,他當時認為不應輕信一方,而暫時擱下。
郭素沁:為何不早驗血
遺憾張天賜處理手法
“為何不早早去驗血﹗我對張天賜處理此事的手法感到遺憾﹗”
郭素沁指出,販嬰是個非常嚴重的刑事罪名,所以當初張天賜處理此事時,應該更為謹慎。
“為何聽到嬰兒並非男子(蘇吉祥)骨肉后,張天賜不安排他們去驗血,反而簽署什么協議書,這根本不能徹底解決問題﹗”
律師:撫養權多數歸母親
林若輝律師指出,在1976年法律改革(結婚及離婚法令)下,7歲以下的孩童撫養權多歸母親所有。
在這項法令之下,除非女方不願意爭取孩子撫養權或擁有不良嗜好及行為,如犯罪或賭博等,否則7歲以下孩童,多數都會判給母親照顧。
他說,一對情侶若是沒有合法注冊結婚,7歲以下的孩子撫養權多歸母親;若孩子是7歲以上,父親可透過法律途徑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他透露,如果雙親沒有合法注冊結婚,這對于孩子是沒有保障的,包括孩子未來在領取遺囑時面對問題。
他指出,任何一方都有權力要求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檢驗,以確認孩子的身份;倘若其中一方不答應,前者可以透過法律途徑去爭取進行檢驗。
新聞背景
認識一天就發生關係
現年只有18歲,來自文良港的蘇吉祥,今年與未成年16歲少女在網上認識一天后出來見面,即發生肉體關係,交往一周后兩人分手。
不過,少女卻在最近3個月聯絡少年,指她已珠胎暗結,要他負責。
結果少年在少女懷孕7個月時,在沒正式注冊下,以華人傳統婚禮把少女娶過門,少女過后誕下一名男嬰。
不過,女方稍后聲稱少年其實不是“經手人”,趁少年離家工作時,連同親屬漏夜闖入婆家行把男嬰帶走。
少年過后發現妻子和兒子一起失蹤,向警方報案,女方接著也報案,掀起互指販賣骨肉疑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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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 19/11/2007 (星期一)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
林父駁斥為錢逼嫁
女兒叛逆他痛心
獨家報導:梁國俊
(吉隆坡18日訊)“這個女兒,真的讓我痛心疾首﹗”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女主角林淑薇父親(40余歲)今日首度開腔,除了反駁女兒和妻姨夫婦的指責,也懷疑他們的動機。
他接受《中國報》訪問時,直言養了女兒10多年,就痛心了這么久,因為自小叛逆的女兒,已經讓他傷心難過,但目前竟還指他明知女兒所懷骨肉並非蘇吉祥,卻為了2000令吉聘金逼她出嫁。
“這簡直過分﹗在女兒結婚前,我根本不懂她所懷的並非蘇吉祥骨肉,她從未告訴我此事,當初知道她懷孕,我們是問過她公公和婆婆的意見,才決定讓她結婚。
他感嘆說,自己是在女兒結婚一個月后,才從老婆口中得悉此事,但他前往責問女兒時,女兒卻支吾以對,所以就以為是老婆在胡說八道。
他說,當時還跟老婆說,此事非同小可,說了出口必須負責,而從那時開始,他就覺得老婆和女兒不懂在暗中密謀什么計劃,卻從不向他透露。
“其實女兒和老婆都是很幼稚和不明事理的人,背后都是受到妻姨夫婦唆擺,才做出過分和幼稚的行為﹗”
他說,原本和親家關係不錯,都是圖謀不軌的妻姨夫婦在背后興風作浪,合計抱走嬰兒,卻在親家上門要求歸還嬰兒時,他們竟還一度向親家撒謊說,嬰兒已經由他抱走了。
他說,自從和親家上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簽署協議書后,女兒和老婆就開始逃避他,不再和他見面,也不接他電話。
“他們挑起風波,卻把一切責任推在我身上,我真的對他們的所作所為,感到非常痛心難過﹗”
指淑薇受阿姨唆擺
蘇吉祥沒臉見人
“她(林淑薇)現在受阿姨夫婦唆擺,在外謊話連遍,害我沒臉見人,不敢出門﹗”
在本週四的記者會揭發此事后,卻一直保持沉默的蘇吉祥,今日終于通過《中國報》,指自己才是這起事件的受害者。
“當初我們在網路上認識,雖然只有一天,但她卻在隔天,主動到我家來找我,過后我們自然而然就在家裡發生了關係。”
他說,后來她就致電給他說懷孕了,要他負責,而他過后也依照華人傳統儀式,將對方娶過門,但卻一直沒有懷疑過嬰兒的身分。
“她現在竟然說嬰兒不是我的,還把事情搞大,害我沒臉見人,更不敢步出家門﹗”
他說,其實她為人幼稚,不可能做這些事,都是其阿姨夫婦在背后唆擺,但現在他已發現“戴綠帽”,所以就算將來她要回來其身邊,也不可能了。
另一方面,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說,他將針對此事,在明日召開記者會。
蘇母開出條件
給孫子或賠償
“我要定這孫子﹗不然對方(女方)必須賠償我們名譽損失和登報道歉﹗”
蘇母向《中國報》透露,如果驗血后,證明嬰兒並非他兒子的骨肉,那么他們才是這起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他們不要臉,我們也要臉,當初隱瞞事實,要我兒子負責任娶她,但娶她過門,生下孩子后,她卻對我們說孩子不是我兒子的,真是豈有此理﹗”
怒氣沖沖的她續說,女方召開記者會說她們一家都有服食搖頭丸,還不給食物她吃等等誣賴,簡直是一派胡言。
“我看了好氣又好笑﹗其實,自從嬰兒出世后,都是由我照顧,那個媳婦,莫說不會照顧嬰兒,她連自己也照顧不了﹗”
她說,其兒子是依足對方條件將她迎娶過門,加上嬰兒報生紙父親一欄是其兒子名字,所以就算驗血證明嬰兒是另有其人的,她已決定要這個孫子。
“不然,他們必須賠償我們名譽損失,還要登報道歉﹗”
姨丈:林父逼婚引起
“要賠償道歉找他!”
“要賠償,要道歉,請找淑薇父親算帳﹗”
對于男方開出的條件,女方代表傅福煌(淑薇姨丈,31歲)不表認同,反說事件是因淑薇父親逼婚引起,所以該由他負責。
當《中國報》今日致電淑薇了解情況時,傅福煌卻以她暫時不方便為由,而代表她發言。
他在電話上,把責任全推在淑薇父親身上,說當初都是他在沒有了解真正情況下,就強迫自己女兒下嫁蘇吉祥。
“所以,如果驗血后證明嬰兒並不是他(蘇吉祥)的骨肉,我們要和他劃清關係,嬰兒當然也不會給他撫養﹗”
他說,如果對方覺得蒙受名譽損失,需要賠償和道歉的話,請找淑薇父親算帳﹗
知女懷孕男友閃躲
林淑薇母親陳美娟透露,女兒是通過雜誌交友站認識到前男友,結果和對方約會並發生性關係后就珠胎暗結。
“可是,當我和她知道這件事(懷孕)后,該名不到20歲的男子早已不知所終,失去聯絡。”
她說,她見過該名男子,對方曾載她上雲頂遊玩,因此對他留下不錯的印象。
“不過,我們並不知道他的背景資料,結果知道女兒懷孕后,就找不到他﹗”
她說,后來老公知悉女兒孕事,但只知道女兒曾跟蘇吉祥發生性關係,卻不懂女兒有一名前男友。
“我曾反對女兒嫁蘇吉祥,但老公一意孤行,我也沒辦法﹗”
自覺對不起親家
身為一家之主,林父坦言這起事件,讓他覺得很對不起親家。
林父說,他並非是非不分的人,自從女兒嫁入蘇家后,他和妻子都會時常上親家裡作客,知道親家們都很疼該嬰兒,也非常照顧他。
“其實,自從嬰兒出世后,都是親家母一直在照顧,我也很放心﹗”
但是,他說,不是他要偏袒男方,而是幫理不幫親,目前搞成這種局面,實在讓他覺得對不起親家。
“我絕不相信親家會販賣這個嬰兒,反而不排除妻姨們有這個企圖,不然為何協議書指明,讓親家每月兩次和嬰兒見面,過后他們卻唆擺我妻子和女兒,不再讓親家和嬰兒見面,違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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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 20/11/2007 (星期二)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
蘇吉祥:已有父子情
不是我的我也要
搶嬰案發展至今,已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下圖為本報日前報導此案最新進展。
(吉隆坡19日訊)“就算兒子不是我的,我也會要!”
蘇吉祥今天在母親及祖父蘇色清(64歲)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說,孩子出世后, 他便一直陪伴孩子長大,與孩子之間已建立了深厚的“父子情”。
願重新接受妻兒
蘇吉祥說,事情演變到今天的地步並非他所願,但是如果妻子願意抱著兒子回到他身邊,他將重新接受他們。
他也指責,妻子在郭素沁記者會上的談話全屬一派胡言,包括指責他偷錢及外面有女人等。
他說,妻子時常都身無分文,甚至是他的母親每天都給她零用錢花。
“我曾打過她一次,但那次是因為她不願借我電話,雙方發生爭執后忍不住摑了她一巴。”
離間父女情拆散夫妻
張天賜轟郭素沁不專業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演變至今已進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階段,張天賜朝郭素沁開炮,直轟對方將事件政治化,離間少女的父女感情,硬生生拆散一對鴛鴦!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今天抨擊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處理此案時的手法毫不專業,甚至把一宗家庭問題鬧得政治化,深深地傷害了案中的少年夫妻及他們年幼的孩子。
他指責,郭素沁不但令到原本有機會和好如初的少年夫妻關係惡化,更挑撥少女與本身父親之間的感情,指責她父親為了聘金而強逼少女出嫁。
“離間別人家庭關係的結果,相信任誰都不願看到,只是為何郭素沁還是一意孤行?”
他重申,他本身是一名社會工作者,處理事情時,都以事情有圓滿結局及對各方面傷害減至最低的目標為大前提,但是郭素沁卻明顯宗旨不在此,似乎企圖“對人不對事”,所作所為都是朝著他個人而來。
他說,郭素沁安排少女公開本身的私生活,將會讓公眾覺得少女是名隨便與男子發生性關係的女子,她的前途將大受影響。
“郭素沁自己也是女性,她應該懂得去保護一名女子的貞節及名聲,而不是隨便公開她的私生活。”
他強調,他當初處理此案時,是認為此案純粹是少年夫妻之間的婚姻問題,他覺得男女雙方都協議兒子交由少女看顧,並定時讓男方去探望兒子,便是最好的解決方案。
他說,如果女方家人不是另有動機,如此的安排絕不會有任何問題,只是為何女方最終還不願讓男方每個月探望兒子兩次呢?
他覺得,少女在簽署協議書后卻出爾反爾,肯定有人在背后唆使,否則雙方當天在他面前洽談時的結果,便不會被更改。
蘇色清指郭素沁
把事件鬧大
蘇吉祥的祖父蘇色清指責郭素沁故意拆散該對少年夫妻,更令他們家人的名譽受損,無顏面見人。
他說,他們家人當初向張天賜求助,是希望這對夫妻可以和好如初,並不是要兩人分開及將案件搞大。
想不到,他說,郭素沁似乎故意要這對少年夫妻分開,包括安排他們的孩子驗血等無關重要的事情。
他說,女方當初要蘇吉祥結婚,后來卻反指孩子不是他的,他根本不明白女方家人的動機。
他說,女方家人談話常常出爾反爾,包括之前要男方為孩子負責結婚;在生了孩子后卻來說要抱走孩子;還報案指責男方強姦;最終卻出現孩子父親另有其人的說法。
郭素沁指責張天賜
處理個案聽一面說詞
報導:梁展維
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指責張天賜在處理許多個案時,往往沒有耐性聆听被指責者的遭遇,令許多含冤者被拒門外。
她希望張天賜日后處理案件時,平衡看待及耐心听完雙方說詞后,再做總結。
“不要听了一方,先入為主后,缺乏耐心听取另一方的說詞,剝奪對方伸訴的機會,這種做法有欠公平。”
郭素沁指出,自從張天賜為“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召開記者會,並指女方販賣嬰兒后,令女方感到不安全,有家歸不得。
“女方不願被誣蔑,曾找過張天賜,但基于張氏先入為主,缺乏耐性听取女方說詞,她們最后被迫找我出頭。
“既然有人找上我,而且我從報章看了男方說詞,再听取女方說詞后,覺得女方被誣蔑,即本著一貫作風,以人民代議士身份為民請命。”
她重申,處理此案是提供被誣蔑者一個申訴的管道,並無撈取政治資本意圖,再說,這個案件根本沒有政治資本好撈。
檢驗心臟突傳孩子出世
蘇吉祥不清楚是否足月
蘇吉祥指出,妻子生產的當天,是在岳母的陪同下到中央醫院檢驗心臟,后來卻突然告知已將孩子生下,他也不清楚孩子是否已足月。
他說,孩子出世時的體重是2.9公斤,當天是7月16日。
他說,他是于去年12月17日在網上認識對方,接著在隔日出來見面后即發生性關係,那天是12月18日。
他說,兩人在交往一週后分手,女方較后在3個月后重新聯絡上他,並指要他為肚子中的胎兒負責。
他說,他當時已認定兒子是他的,因此也已準備結婚生子。
“如果他當初告訴我指兒子不是我的,我根本不會想到要結婚。”
他說,兒子的預產期本來是指8月尾,但是7月16日當天,她在母親的陪同下到醫院檢驗后,便撥電回來指孩子已出世。
張天賜準備好證據證明
女方自願簽署協議
張天賜指出,他已準備好所有證據及資料,以便向郭素沁證明,女方當天在他的辦事處簽署協議時,完全出于自願,並沒有被強逼或受人唆使。
他說,林淑薇當天是在父親及阿姨夫妻陪同下,到他的辦事處洽談。
他說,在經過一番詳談后,雙方父母都答應以大局為重,讓孩子由女方照顧,只是須讓男方每月探望孩子兩次,以便確保孩子的安全。
他說,如此一來,也可以讓孩子長大后知道父親是誰。
但是,他說,女方家人最后卻出現不同版本的故事,令他感到不滿。
他說,特別是少女的阿姨夫妻,他們每一次都陪同少女母女出現在記者會,明顯與此案有著很重要的關連,他不排除這對夫妻可能另有不可告人的動機。
他說,當天雙方洽談的過程,他已全程錄下並有拍攝作為檔案紀錄,而他也準備通過律師商討法律相關的程序。
他也說,如果郭素沁要為嬰兒化驗脫氧核糖核酸,男方的家人將隨時配合,只是費用將全由對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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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 22/10/2007 (星期四)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
林淑薇:你逼我簽字
張天賜:你誣賴我
(吉隆坡21日訊)“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糾紛升級!
此案女主角林淑薇今天指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日前以送她進感化院為要脅,逼她簽下同意讓丈夫每月兩次抱回孩子的協議書。
她堅稱,當初是張天賜強迫她寫“協議書”,她是在身不由己下被迫就範。
“協議書的內容,是張天賜唸一句,我寫一句的!”
掌握證據
與此同時,當初介入協調此案的張天賜,今午獲知林淑薇在記者會上一再指責他后,聲稱被林淑薇誣賴,更怒斥這名少女“不識好歹”,在他背后插了一刀。
他強調,他手上掌握一切有力證據,包括當天雙方家長在他辦公室內洽談的經過及少女在母親指引下,親手寫下協議書的錄影及照片,所有在場人士都可證明。
“我當時是以太平局紳身分見證這份協議書,雙方父母也有簽名作證。若有人質疑這份協議書的可信度,可將此案帶上庭,由法庭來定奪!”
林淑薇:讓蘇吉祥死心-男嬰DNA決定關係
“一旦核氧核糖核酸(DNA)化驗報告,鑑定男嬰蘇志健(4個月大)不是蘇吉祥骨肉,雙方關係從此劃清界線,互不拖欠。”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女主角林淑薇今日再次現身記者會,堅稱她根本不曾愛過丈夫蘇吉祥。
16歲的林淑薇在家屬陪同下,今日出席由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召開的記者會上,道出這番狠話。
除了林淑薇兩母子、其母親陳美娟、阿姨陳美麗夫婦也陪同出席,給予支持。
記者會上,林淑薇堅持要為嬰兒進行DNA化驗,希望蘇家給予配合,讓蘇吉祥弄清真相,死了一條心。
原本,她們希望男女雙方承擔這筆1500令吉的DNA化驗費,基于無法得到共識,女方最后決定一手承擔這筆費用。
在郭素沁陪同下,林淑薇即日便動身抽取血液樣本,為孩子進行DNA化驗。
女方也通過傳媒聯絡上男方的家婆袁秋鳳(43歲),對方起初指出,只要女方承擔所有的化驗費,同時找出所謂的孩子“生父”,才肯配合。
過后,女方指稱無法再找到孩子的生父,袁秋鳳則說再找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從長計議。
“一旦確定蘇吉祥并非孩子的的親生爸爸,我也會要求蘇吉祥必須和我倆母子劃清界線,從此互不相干。”
若報告證實蘇吉祥是孩子之父,在情義上,她允准蘇家每個月見孩子兩次。這也是她的底線。
人物 :男方蘇吉祥(18歲,技工)
女方林淑薇(16歲)
兒子蘇志健(4個月大)
案情 :去年年尾,蘇吉祥和在網上結識的林淑薇第一次見面即發生關係;3個月后,林淑薇告訴蘇吉祥懷了其骨肉,蘇吉祥也自願“負責”,以華人傳統婚姻方式迎娶林淑薇。
在孩子4個月大時,女方家人突然夜闖男家,將嬰兒抱走。雖然,女方較后答應讓男方每月看孩子兩次,最后竟出爾反爾,而引發賣嬰疑雲。
女方最終現身澄清指孩子並非屬于男方,男方僅是“便宜”爸爸,令此案案情錯綜複雜。
淑薇只愛孩子生父
獨家報導:梁展維
林淑薇不愛蘇吉祥,因她心目中一直想著另一個“他”。
這個“他”不是別人,正是蘇志健的“生父”,該青年是來自蕉賴。
林淑薇今日在記者會上說,她無法找到孩子“生父”,只知道對方住在蕉賴。
她說,有次碰先這名男子,本想告訴對方是孩子的生父,可是發現對方已另結新歡,只好作罷。
林淑薇阿姨陳美麗對《中國報》說,淑薇仍掛念及深愛這名男子,卻情願把真相藏起,不願說出孩子生父的下落。
另一方面,林淑薇坦承未曾對蘇吉祥動過真感情。雖然對方比她年長兩歲,卻不求上進,不肯工作,沉迷網座,還搶走她的私房錢和在外惹事生非。
此外,婆家也常鬧窮,不時和外家借錢,令她覺得沒有安全感,也看不到未來,加上不曾愛過蘇吉祥,才決定抱著兒子蘇志健一起離開。
證實非蘇吉祥兒子-可更改報生紙資料
林若輝律師指出,一旦脫氧核糖核酸(DNA)化驗結果,證實男嬰並非蘇吉祥的兒子,女方可拿著DNA報告前往國民登記局更改報生紙資料。
“只要報告確實無誤,女方就可以前往國民登記局,要求重新填上嬰兒生父的名字,但如以此案為例,女方沒有嬰兒生父的資料,嬰兒報生紙上父親一欄就空著。”
另一方面,郭素沁說,在法律角度,只要蘇吉祥不是蘇志健的父親,孩子撫養權自然歸給單親媽媽林椒薇。
在情在理上,蘇吉祥從此再也不能騷擾這對母子。
張天賜:或遭人唆使-原諒她年紀輕
張天賜非常不明白,為何少女到頭來竟指責被他強逼,相信此案必有不可告人內情,年少不更事的少女,很可能遭到唆使!
“我至今並沒有后悔處理此案,我也不會針對少女的談話報案,因為我知道她年紀尚輕,我始終會原諒他。”
他說,他當初處理此案,一直都是站在少女這邊,包括說服男方家人,讓少女家人照顧孩子,因為他體諒到女性懷胎十月產子的心情,同時年幼的孩童也最需要母親照顧。
他說,他費了口舌讓男方家人信服,甘願不再針對孩子的撫養權而爭吵,只是為了證明孩子的安全及不會被陌生人領養,甚至販賣,他才建議女方簽下協議書,讓男方一個月去探望兩次。
“這是非常合理的要求,一來讓女方全權照顧孩子,二來也可以讓孩子長大時,知道自己的父親是誰,這是最佳的結局,為何要弄至今時今日的地步,造成女方的貞節受損、孩子的父親也不知是誰,甚至少女與親父的關係也決裂。”
林淑薇:張天賜非開玩笑
林淑薇說,當初她們去找張天賜,是希望得到一個澄清的平台,卻遭張天賜迫寫協議書,才會鬧到今天的地步。
也因為這個原因,她在求助無門下,找上郭素沁為她出頭。
她堅稱,她是百般不願地寫下這封協議書,因為張天賜說,若不簽協議書,她就被送進感化院,孩子則送進福利部。
她坦承,曾因為逃學,遭勃然大怒的父親兩度幾乎送進感化院改造;有關當局也曾警告她,若她再有任何差池,就會被關進感化院。
“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張天賜不是和我開玩笑。”
免心懷不軌者圖獲利-或從法律角度追究
張天賜警告,就算林淑薇的孩子最終被證實不是與蘇吉祥所生,他也會繼續跟進此案,一旦發現孩子被通過不合法的程序領養,他將要求警方介入,對付買賣孩童的雙方!
他說,自從開始著手處理此案后,他對于此案存有許多疑點,他相信或有心懷不軌者企圖從中獲取利益,而誓要將孩子奪走。
“我處理此案純粹為了孩子的未來著想,我不想年少不知事的夫妻任人擺布。”
他說,他將會與該部的法律顧問團深入研究此案,以便從法律的角度去追究,對付有不良企圖者。
女方獨自行事-蘇吉祥不滿拒驗血
男女雙方連抽血也起爭執,令驗血工作一度停滯不前!
無論如何,在張天賜勸解下,男方最終還是自己付費去診所抽血,相信在未來兩週內,孩子的身分將水落石出。
蘇吉祥今午原本已準備接受驗血化驗脫氧核糖核酸,可是,女方卻堅決不要與他一起去抽血化驗,並指要分開抽血,並各自送往靈市化驗局,造成蘇吉祥與母親袁利鳳因擔心會有人“做手腳”而拒絕。
女方家人是于今午2時許,在郭素沁的陪同下前往診所抽血,可是,他們當時並沒有聯絡男方,也沒有知會男方,只是單方面行事。
結果,男方家人在同樣時間見張天賜時,被告知對方已前往抽血,令他們感到不滿,並指此舉並不透明。
在一度爭執不下后,男方在張天賜的勸解下最終還是接受,並于下午到診所抽血,送往靈市化驗局處理。
據瞭解,靈市化驗局將會接手化驗男女雙方及嬰兒的血液脫氧核糖核酸的工作,由于此案屬個別案例,他們也將免除一切收費。
此外,蘇吉祥說,孩子出世當天,雙方家長是在院方一名代表的見證下,為孩子申請報生紙,如今女方竟卻也拿來反咬一口,指責遭強逼,令他不解。
他今天重申,事情發展至今天地步,他仍無法放下陪同他渡過4個月的孩子,因此為了這名孩子,就算證明孩子不是他親生,只要林淑微願意抱著孩子回到他身邊,他將會重新接受他們母子。
找便宜爸爸-女方:錯誤的開始
女方承認,把已懷孕的林淑薇硬嫁給蘇吉祥,是一個錯誤的開始。
她們也很明白要蘇吉祥當“便宜父親”,對蘇吉祥極不公平,不過,在這方面,蘇吉祥也要付上一定責任。
女方在記者會上承認,當他們知道淑薇懷孕,且找不到藍田種玉人時,真如熱鍋螞蟻般著急,偏偏這時蘇吉祥洋洋得意地對外宣布,淑薇的處女之身已被他“攻破”,于是淑薇父親就順水推舟,找上蘇吉祥。
他們說,由于男女方皆住在文良港一帶,“淑薇獻身吉祥”消息傳開后,淑薇的父親只好迫著女兒下嫁蘇吉祥,迫他吃下這隻“死貓”。
“當時淑薇根本不想嫁給蘇吉祥,因為蘇吉祥也是對淑薇沒有感情,心目中還有其他女人。 ”
詢及若證實蘇志健并非蘇吉祥骨肉,可能會遭男方要求名譽賠償時?林淑薇的母親陳美娟不願置評。
另一方面,郭素沁說,她不想和張天賜在記者會上掀開罵戰,她只是依據法律程序處理“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
亞祥不求上進-被逼抱兒離去
林淑薇坦承未曾對蘇吉祥動過真感情,況且蘇吉祥不是孩子的爸,加上對方不求上進,所以決定抱著孩子逃離這個家。
林淑薇說,蘇吉祥雖比她年長兩歲,卻不求上進,不肯工作,而且沉迷網座電腦游戲,還搶走她的私房錢和在外惹事生非,令她心灰意冷。
此外,婆家也經常鬧窮,不時和外家借錢,所以,她覺得留在蘇吉祥身邊,沒有安全感,也看不到未來,加上不曾愛過蘇吉祥,所以決定抱著兒子蘇志健一起離開。
出於同情幫助-淑薇阿姨:沒私心
林淑薇的阿姨陳美麗說,她熱心幫助外甥女林淑薇,乃出於同情心,並沒有任何私心。
她說,當初淑薇懷孕后,女方絕大部分親屬已知道孩子並非蘇家的,可是淑薇的父親堅持要把女兒嫁進蘇家,才會鬧出今日無法收拾的局面。
“我也是兩名孩子的母親,我也看著淑薇帶著百般不願,嫁進蘇家,我多么同情淑薇的遭遇。”
在整個風波上,陳美麗和丈夫都一直遭人在背后指指點點,指她們離間蘇吉祥和林淑薇這對夫婦,從中得到好處,令他們承受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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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
與兒子“生父”見面即獻身
淑薇短訊交友墮情網
獨家報導:梁展維
獨家攝影:李玉珍
(吉隆坡22日訊)“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女主角林淑薇因主動短訊交友,結識“生父”Gino,並在跟對方初次見面即獻出初吻和初夜。
同樣,林淑薇和網上初識的蘇吉祥也是首次見面,便發生關係,最后演變成這宗錯綜複雜的家庭悲劇。
淑薇今日在一個隱密的庇護所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坦然剖開她跟兒子蘇志健“生父”──Gino的愛情故事。懷春時期的淑薇去年中通過某娛樂雜誌交友欄管道認識Gino(20余歲,鐵花技工),互用短訊和電話發展情誼。
認識一段時期后,Gino有一天約他出來見面,並送了一個毛公仔贏得其芳心。
她回憶說,Gino身高約170公分,雖然稱不上英俊,卻勝在“口甜舌滑”,加上懂得關心人,令她輕易墮入情網。
“記得第一次見面,Gino便帶我返回租房處,要求發生性關係,當時我認為Gino是真心愛我,便答應其要求。那一次,Gino還用安全套,讓我相信他會保護我。幾個星期后,Gino陪我和媽媽到雲頂游玩,並趁媽媽不留意時,我們悄悄到酒店纏綿。”
淑薇說,幾星期后,他們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見面。Gino夜晚帶她返回蕉賴的公寓住家。Gino和她歡愉后要求過夜,但她因顧慮到爸爸,堅持要回家。
結果,Gino開車駛抵淑薇組屋露天停車場時,剛巧被兄長和友人發現,Gino因擔心跟未成年少女交往惹來非議,欲避開他們。
可是,此舉反而弄巧成拙,遭對方興師問罪,有者甚至還取石頭攻擊轎車,嚇得Gino猛踩油門,絕塵離去。
她感慨說,雖然她過后有跟Gino解釋,但對方認為生命受到威脅,從此跟她斷絕來往。因為這場誤會,導致林淑薇跟Gino感情無疾而終。
雖然她曾在2007年倒數慶典前夕,在金河廣場再度遇見Gino,可是發現對方已僂著一名女子,令她不得不放下這段情感。她在發現懷孕后,曾和家人遍尋這名男子下落不果,只好下嫁蘇吉祥。
人物 :男方蘇吉祥(18歲,技工)
女方林淑薇(16歲)
兒子蘇志健(4個月大)
案情 :去年年尾,蘇吉祥和在網上結識的林淑薇第一次見面即發生關係;3個月后,林淑薇告訴蘇吉祥懷了其骨肉,蘇吉祥也自願“負責”,以華人傳統婚姻方式迎娶林淑薇。
在孩子4個月大時,女方家人突然夜闖男家,將嬰兒抱走。雖然,女方較后答應讓男方每月看孩子兩次,最后竟出爾反爾,而引發賣嬰疑雲。
女方最終現身澄清指孩子並非屬于男方,男方僅是“便宜”爸爸,令此案案情錯綜複雜。
來自破碎家庭-父親有暴力傾向
“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女主角林淑薇(16歲),來自破碎家庭,並直言有今天的下場,都是父親造成。
她指出,其爸爸有暴力傾向,多次對子女和媽媽拳打腳踢,在發怒時,還隨手便拿起東西亂擲。
她說,媽媽每次因爸爸外遇問題,和爸爸吵架,試過有一次,爸爸當著外婆和外公面前毒打媽媽,可是媽媽卻深愛爸爸,不曾舉報他。
“爸爸經常毒打我,並打斷籐條,以致身上留下許多無法磨滅的疤痕。”
她說,爸爸不但染上賭癮,還背著媽媽去找中國妹,且大言不慚地說,只是逢場作興,何必介懷。
最令她無法忍受的是,在這事件上,爸爸本答應跟家人站同一陣線,豈料最后因面子問題,出爾反爾,竟選擇支持蘇家,傷透她的心;也因為這個原因,她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局主任張天賜面前,當場譴責爸爸沒有資格當父親。
林淑薇在家中排行第二,上有一名年長一歲的哥哥林俊業、下有一名屬于特殊兒童的弟弟林俊昇,以及一名年僅11歲的弟弟林俊輝。
她說,由于爸爸每天需要駕德士和打醮賺取糊口,加上媽媽住在外家,他們只好由祖父和祖母照顧。
她說,她因每天呆在家中,加上缺乏親情,希望做出一些叛逆的行為,引起家長的留意。
她刻意逃學、留連電玩中心等,卻落得今日的下場。
她說,她和哥哥決定不要唸書,結果在初中一便輟學,哥哥則念到中三輟學。
雙方抽血化驗-男方做好心理準備
“女方闖婆家搶嬰兒案”男女方已分別抽血並送往靈市化驗局化驗,案情即將告一段落;男方蘇吉祥及母親袁秋鳳也做好心理準備,接受可愛的男嬰不是骨肉的事實。
他們堅稱,如果男嬰真的不是他們的骨肉,他們不會再強求,但會要求女方賠償一切名譽上的損失,甚至登報道歉,以便還他們公道。
反之,一旦結果顯示男嬰是蘇家的骨肉,他們將盡一切能力,通過法律與女方爭奪撫養權,不會讓孩子在女方的複雜家庭裡長大,以免影響日后成長。
“我們不會再相信對方家人的一切談話,他們不但傷害了我們一家,更傷了無辜的孩子。”
蘇吉祥今天在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召開記者會說,既然對方已公開表明不會再和他一起,也對他全無感情,他已準備好放棄淑薇及相處了4個月的男嬰。
“事情演變到今天的地步,誰也預料不及,只是希望今天以后,無論驗血的結果如何,都由男女雙方私底下解決,無須再通過第三者插手。”
此外,袁秋鳳說,如果男嬰證實不是她的孫子,盡管她仍很喜愛男嬰,她也會放手,不再爭奪下去。
“但我會要求女方賠償及道歉,因為他們利用我的孩子及造成我們家庭的名聲受損。”
她說,對方的手法已屬騙婚,如果對方不願道歉及賠償,她將把案件帶上法庭,絕不妥協。
蘇吉祥今早已在靈市一間診所抽血送往化驗局,診所醫生體諒他們的處境,免費提供抽血服務,化驗局也決定免除檢驗3人脫氧核糖核酸的1700令吉收費。
促勿送人領養
蘇吉祥及袁秋鳳母子對照顧了4個月的男嬰都已產生感情,他們希望,女方家人在證實孩子不是他們的骨肉后,也不要貿然將孩子送人領養。
“我們知道,如果孩子不是我們的骨肉,我們無權干涉女方家人作出任何決定,但我們還是希望孩子可以有個幸福的未來。”
這對母子在發表這段肺腑之言時,表情誠懇,顯然對一起生活了4個月的男嬰,有了深厚感情。
冀郭素沁勿發表談話
袁秋鳳也希望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也不要再針對此案作出任何談話,因為她的舉動已深深傷害她的“便宜媳婦”。
“如果這名媳婦最終證實與我無關,也不用緊;可是,如果最終骨肉證實是我們蘇家的,我要如何去面對這名媳婦?”
她說,身為女性,郭素沁應該體諒貞節名聲的重要,而不是隨便公開一名女性的私生活,這將毀了她的一生。
張天賜:不再公開談
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張天賜“喊停”!
張天賜今天在記者會上說,他在作出最后澄清過后,將不會再公開談此案,希望告一段落。
他同意郭素沁昨天在記者會上的談話,指他們都應以專業的手法處理此案,對事不對人。
他說,他一向都是以中庸的手法處理案件。
他說,他與郭素沁都有更重要的事情辦理,不應繼續針對此案糾纏不清。
張天賜今天在記者會上,展示當天林淑薇簽署協議時的錄影,他強調絕不曾強逼林淑薇。
張天賜出示錄影談話-力證沒逼簽協議書
張天賜出示錄影證據,力證本身在林淑薇簽署協議書當天,並沒有強逼對方,而且也沒有以送去感化院作為要脅。
以下是張天賜與林淑薇在簽署協議書前的部分對話內容:
張:張天賜
林:林淑薇
⊙在場者包括林淑薇阿姨夫妻、林淑薇母親、蘇吉祥父母、祖父、張天賜助理侯瑞娥及另外兩名助理。
(以下收錄只是部分,較后雙方家人曾一度針對男方家人曾到女方家企圖搶回孩子而起爭執,惟最終林淑薇在母親的指導下,親手寫下協議書,並由本身及父母簽署)
張:男方的爸爸、公公,誰都好,並沒有反對你拿回孩子,他們(男方)是怕什么你知道嗎?等下你把孩子帶去跳樓怎樣好?
林:我不會。
張:不是,跳樓,你不會啦,嗯,只是他們擔心等下你把孩子拿去給人家領養,會怎樣?
林:我真的不會。
張:我那裡知道你不會?
林:因為我不是這樣子的人啦,我之前已經想好了,這個孩子是自己親生的,我不會把他送給別人,或者給人家照顧這樣子,我不會的。
張:那是否你們兩方面可以把孩子送去福利部,給福利部處理好嗎?
林:我不要,我是不會的,我不贊成。
張:如你要孩子,他也要,怎樣?
林:我覺得他不想要孩子(蘇吉祥:如果我不要孩子,我為什么來這裡?)
張:如果他不想要孩子,他不會跟你fight到這裡。比如說,孩子你拿回去,他要看孩子怎樣?你會不會弄到不在家,或者鎖門不給他看?
林:他要看啊?看就可以看,但是不可以抱回去,就是不想。
張:為什么不可以抱回去?他可能要讓公公看孩子,沒有說要搶 。
林:看可以看啦。但是抱回去….
張:比如你可以讓他星期六去看星期日抱回去。好,目前就這樣決定,就是孩子讓你看,只是一個月讓他們看兩次。如 果下次他們抱了孩子回去,不把孩子抱回來,到時我會帶你去見他,永遠不要給他看孩子。
但是你們兩個要好來好去,這個只是要證明你沒有給人領養,如果人家領養,就肯定不會給男方帶回家,是嗎?這樣做是要把他們的“mind clear 了他”(消除憂慮),可以嗎?
林:可以
(林媽:拿督,我們要拿回報生紙。)
張:不用緊,孩子兩個人有分,報生紙給他收也可以,我影印一張給你。
(接著侯瑞娥將報生紙拿去影印,並拿了一張白紙,讓林淑薇寫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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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报 26/11/2007
林家祖父看不下去-宣佈斷絕三代關係
獨家報導:余佩妮
(吉隆坡25日訊)“我要跟媳婦、孫女及曾孫脫離關係!”
“女方闖婆家搶男嬰案”;案中女主角林淑薇(16歲)的祖父,今日向報章宣佈,他決定要與上述三代親人脫離關係,從此各不相干。
他說,他不想再與她們有任何關連,她們一切的談話及行為,不再與林家有關。
這名祖父林金鐳(76歲)今日在住家接受採訪時,向媒體這樣披露。
在場者包括其妻子李梅騰(74歲,淑薇的祖母)及兒子泳河(46歲,淑薇的父親)。
林金鐳說,如今這起事件越搞越大,他已不想再與媳婦陳美娟及孫女林淑薇有來往,甚至曾孫蘇志健也不要。
另外,他形容,女方就等于“土匪”,曾孫在他們那里等于送羊入虎口。
林老指出,自從在馬華投訴部當天簽協議書后,他就再也沒有見過曾孫志健。
另外,林金鐳披露,反對黨沒有詢問他們及了解雙方情況,即單方面召開記者會,這種一面之詞,有自導自演的嫌疑。
“我希望對方能住口,至少她應來我這里了解情況先才再說話,我會保留起訴對方的權利。”
他自稱本身是“老實人”,郭素沁國會議員卻沒有聽過他們這邊發言,令他們感到冤枉。
“如今,我什么都不想要,不希望事件再繼續搞到這么不可收拾。”
林金鐳指出,這原本是他們的家事,不過卻不知為何搞到這么大件事,也沒有必要通過報章報導。
他說,他希望有關反對黨到來會見他一次,了解事件另一面。
他披露,他多年前為了生活而從柔佛永平來隆,兒子過后從家鄉來,一家團聚,在隆市冼都定居多年。
林老指出,兒子過后更結婚生子,以為從此可過好日子,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
人物 :男方蘇吉祥(18歲,技工)
女方林淑薇(16歲)
兒子蘇志健(4個月大)
案情 :去年年尾,蘇吉祥和在網上結識的林淑薇第一次見面即發生關係;3個月后,林淑薇告訴蘇吉祥懷了其骨肉,蘇吉祥也自願“負責”,以華人傳統婚姻方式迎娶林淑薇。
在孩子4個月大時,女方家人突然夜闖男家,將嬰兒抱走。雖然,女方較后答應讓男方每月看孩子兩次,最后竟出爾反爾,而引發賣嬰疑雲。
女方最終現身澄清指孩子並非屬于男方,男方僅是“便宜”爸爸,令此案案情錯綜複雜。
曾有偷錢逃學紀綠-父心疼沒送感化院
女主角林淑薇甫升上中學時,曾有偷錢及逃學的記綠,惟父親心疼她不願將她送往感化院。
父親林泳河指出,淑薇小學時期學業成績中等,惟升上中學后成績每下愈況,而且還有逃學的壞習慣。
“我是在老師的通知下,才知道女兒有逃學,而她通常是到網絡咖啡座蹓躂。”
淑薇祖母李梅騰(74歲)也透露,淑薇除了逃學之外,也曾試過偷走家裡的1000令吉,有親友深感不滿兩度報案。
“報案后的3週,女兒的行為收歛了,惟過后又重蹈覆轍,親友再次報案。”
儘管女兒的行為惡劣,不過,父親林泳河不忍心女兒被送入感化院,所以打消了有關念頭。
另一方面,他也針對有人指他涉嫌打女兒淑薇一事,再次發表談話,並透露女兒過去逃學期間,至今還留下一個舊傷口。
他指出,淑薇有一次逃學后沒有返家,回家后背部便出現被打的傷口,不過她否認被人打傷,聲稱是自己跌傷的。
林泳河澄清-非為聘金嫁女
林泳河說,他不曾為了聘金而迫女兒出嫁,這是天大的冤枉。
他說,女兒在報章上指說父親為了聘金,而迫她嫁給蘇吉祥,這並不是實情。
“女兒淑薇當初說懷孕了,我問她誰是經手人,她說是蘇氏,結果,我為女兒而與對方家人對談。”
他披露,為了兒女們著想,雙方家人最終達成協議,為這對小情侶辦華人婚禮。
“我從來沒有想過為了聘金而嫁女兒,也從不知女兒肚中孩子父親原來另有其人。”
他說,他從不知實情,妻子也從來沒有告訴他,直至女兒婚后1個月,妻子才向他透露淑薇的孩子“好像”不是蘇吉祥的。
“我聽了大驚,吩咐妻子要自己負責也不要亂講話,我不知事情始末。
他說,女兒和妻子一向感情要好,他不知妻子何時知道,也不知為何瞞著他。
若知錯道歉回家-原諒妻子重新開始
林泳河深愛妻女,希望妻兒回頭是岸,早日一家團聚。
雖然林老聲言要與三3代親人斷絕關係,不過林泳河受詢及是否會再接受妻女時,卻指將原諒她們。
他說,如果她們知錯道歉及回家,他會再接納對方,重新過日子。
在今日訪談中,林老質問兒子泳河要父母或妻女,兩者中只能選其一,林泳河並沒有回答父親。
林泳河說,他從家鄉來隆后,認識妻子陳美娟,兩人過后結婚,當年他28歲,對方年僅18歲。
他說,目前,他與妻子育有4名孩子,分別是老大(18歲,汽車維修員)、老二(女主角淑薇)、老三(13歲)及老么(11歲)。
“我只有一個女兒,其他是兒子,因此特別寵愛她,她少不更事,我沒有怪她。”
妻女外家被指聯合誣蔑-林泳河四面楚歌
林泳河指出,自從妻女抱走外孫后,不但未主動聯絡他,且和外家聯手誣蔑他,指他才是抱走小志健的“真兇”,害他落得百口莫辯窘境。
他說,這邊廂,親家一直追問志健下落,另一邊廂,妻女和外家聯合誣蔑他,令他四面楚歌。
他說,其收入超過2000令吉,半數的工資交給妻子。由于他做兩份工,即駕德士和打醮,此從早上做到晚上,沒有時間跟家人好好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