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宣传秘书兼士布爹区国会议员郭素沁于 2007年6 月9日(星期六)在吉隆坡发表的文告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张天赐勿需对《阿窿王》称号过于敏感
我对马华公共投诉局主任张天赐因着光明日报于 2006年12 月8 日以”张天赐是阿窿王?”这标题来起诉光明日报,感到惊讶。
如果我们详细阅读光明日报当天的报道的话,我可以肯定的说该报根本没指张天赐是”大耳窿”。
首先,在标题方面,光明日报在”张天赐是阿窿王”这标题后头加上问号,这表示该报编辑质疑这句话的真实性;第二,光明日报在内页特别针对”张天赐是阿窿王”这句话作出解释,那即是由于张天赐经常为人民处理有关阿窿的个案,因此坊间给他套上”阿窿王”的称号。
这证明光明日报在处理这则报道时并没存心毁谤,该报只是针对笔者之前在南洋商报的一则有关大耳窿的文章,而深入报道张天赐和笔者对处理大耳窿问题的不同观点吧了。
报载张天赐的入禀书里形容他本人是个”负责任、诚实、廉正及重视来自不同种族和背景的人的问题,而其声誉甚至远播国外,并受到当地社会的重视。”既然如此,张天赐为何会被光明日报的有关报道困扰,以致像他入禀书所说的”毁坏了他的生活、蒙受名誉和金钱的损失,使他和同事们遭受批评”呢?
张天赐身为一位社会工作者,应该明了”谣言止于智者”这句话。他无须对光明日报有关的报道过于敏感,到甚至要对该报道采取法律行动,因为”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任何过敏的行动,只会引起坊间更多的舆论和猜测,使他的形象更受打击。
最后,我呼吁张天赐尊重新闻自由,勿通过法律诉讼行动来干扰媒体的报道和运作。